各有关学部(学院)、科研机构:
为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扶持高水平学术著作出版,打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品牌,提高学校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苏师大科〔2014〕5号),经研究,正式启动2015年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2.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第一作者和全部作者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撰稿人必须是我校教师),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著作权人的签名授权;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3.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项。
二、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要求
1.须为学术专著,字数在20万字以上,作者近五年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与该著作研究方向一致、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2.申请资助的著作,原则上须为申报过省部级及以上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或属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且验收合格的成果,或博士毕业2年后,经修订达到出版要求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3.申请人在申请资助时,须完成全部书稿。书稿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推荐必须客观、公正,且有具体评价意见。
4.下列成果形式暂不列入资助范围:
(1)译著、论文集;
(2)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
(3)教材、工具书(含资料汇编);
(4)音像制品、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
(5)另有其他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
(6)申请过校出版基金资助但未作较大修改的著作;
三、资助额度与出版计划
1.出版基金按照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立项的原则,资助学术价值高、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优秀学术成果的出版。列入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每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超出部分由作者筹集。
2.列入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由社会科学处负责联系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统一装帧。申请人如不同意学校安排,可不申请。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一式6份,提供装订好的书稿一式3部,须隐去著作者姓名。相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以及能反映书稿水平的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和学术评价等)。
2.申报的书稿为定稿。书稿编辑体例可参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图书编辑体例规范》。
3.请申请人于12月2日前报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社会科学处1808,联系人:孙传红,联系电话15150083332(63332) 。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doc.doc
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图书编辑体例规范(试行).doc.doc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