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实现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依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苏师大教〔2020〕10号)、《江苏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教发〔2020〕22号),结合文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人员构成
文学院本科教学督导成员构成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学院督导组成员。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教学督导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本科教学督导组每学期需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学期初根据文学院教学工作情况,拟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方案,确定教学督导工作的重点;学期中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座谈会会,对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听课制度
学院本科教学督导成员在每学期初、期中和期末三个阶段均需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考核教师相关教学工作,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每学年每位督导听课不得少于8课时,教学院长听课不得少于12课时;教学督导成员每次听课均须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听课记录表》,听课后需及时将听课记录表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每月底需做好各任课教师听课统计工作,于学期末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三)检查制度
本科教学督导须参与本科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检查,特别是学期初新开设课程准备材料审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和期末教学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监控。
(四)工作总结和报告制度
本科教学督导组在每学期开学时须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一学期的相关工作情况,形成各课程质量检查报告,交由教学管理办公室保存,并反馈各教研室。
三、工作内容
(一)教学秩序的督导与评价
本科教学督导组负责全院所有本科课程的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检查。重点检查教师课程准备情况和上课情况、学生到课及听课情况、期末考核材料以及考试期间考风考纪情况等。主要记录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线上教学不严谨、不细致以及学生课堂反映等情况。
(二)课堂教学的督导与评价
1.监督检查执行教学规范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检查备课情况,着重检查教师有无教案、讲稿、电子课件及其是否规范;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填写是否规范;检查执行教学进度计划情况。
2.课堂教学质量检查评价。按照每学期初、期中排定的听课计划,对课堂教学的各个工作环节和效果进行有目的检查和评价。主要检查评价对象为:文学院入职不满三年的新教师以及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上一学期学生评教成绩过低、教学效果差、问题较多的教师;近三年获“优秀主讲教师”称号的教师课堂;本学年度“优秀主讲教师”候选教师课堂;外聘教师课堂。
(三)实践教学的督导与评价
实践教学作为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实践教学督导与评价主要围绕实践教学指导规范、实践教学记录与学生表现开展。主要包括:师范专业的教育研习、见习、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学生实践表现。其他专业的专业见习、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学生实践表现。
(四)毕业论文的督导与评价
主要包括:毕业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等;对毕业论文进行重复了检查;每学年初对上一学年毕业论文质量进行抽查;评价毕业论文的质量和归档管理的规范性。
(五)考试督导与评价
主要包括:对期末考试的试卷命题工作的检查;对期末考试试卷与课程教学大纲的契合度进行抽查;评价试卷的质量和归档管理的规范性。
四、工作方法
1.本科教学督导组在所有教学场所(含线上教学)巡查教学情况。
2.均须实际深入课堂听课,不得随意让任课教师代为填写听课记录表。
3.通过课前、课后时间与上课学生交谈,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师及教学工作的意见。
4.通过与教师、学生座谈、访谈或以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教师和学生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抽查或集中检查教师的教案、讲稿、课件、教学日历等有关教学资料。
6.深入教研室检查各类课程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7.向院领导、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导信息反馈
1.向被听课教师、教研室反馈督导意见。
2.其他重要督导事项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负责人反馈。
六、督导结果使用
1.督导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决策和改进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2.督导检查情况和对教师的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年终考评、各类教学奖评选的依据。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