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廖序东班导师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司同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469


为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的特色品牌,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廖序东班全面实施专业导师制。

一、指导思想     

文学院专业导师制旨在充分利用优质师资及教育资源,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努力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通过对学生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充分激发学生的发展潜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科研能力,培养全面发展、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学术科研能力的创新型卓越人才。

二、实施对象及任务

文学院专业导师制从2018级廖序东班二年级开始施行。导师的主要任务是因材施教,帮助学生确立个性化的发展,指导学生读书,确定专业方向,强化专业知识学习,有计划地开展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专业能力训练,辅导考研,引导并指导学术论文、毕业论文的撰写。  

三、专业导师遴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心于教书育人,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责任心强,热爱学生。   

2、专业导师须是学院专业教师,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所有满足条件的教师均须参加专业导师制。   

四、专业导师分配原则     

专业导师的分配,原则上以师生双向选择为基础,学院教学委员会协调统筹为主,每位导师指导的每届本科生人数不超过4名,总人数不超过8名。  

导师的聘期为一年滚动式管理,受聘导师不得随意更换指导的学生,学生也不得随意更换导师。若遇上导师需外出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活动,难以履行导师职责,其所指导的学生及时进行导师调整。导师调整须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更换。   

五、专业导师的职责     

 1、思想指导: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养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   

2、专业指导:根据学生在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个性差异,结合专业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对学生专业学习、专业方向选择等进行指导。了解专业研究内容、方向及发展前沿,使学生早日了解和明确学习的方向,并尽早安排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创新和科研活动。

3、学业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帮助学生制定修读计划,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及其他学术活动,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学业水平和科研能力。   

4、规划指导:指导学生做出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和成才设计,在学生就业方面选择、创业规划和考研目标定位上给予指导和帮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人生目标。鼓励和引导学生考研、出国等。  

5、其他方面的指导:针对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方面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助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六、专业导师的工作方式及考核     

导师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学习兴趣、性格倾向、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制订并实施导师工作计划,采取座谈、电话联系、网上交流等方法,开展经常性的、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活动。   

1、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导师应为人师表,妥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对所指导学生一视同仁。   

2、导师应建立工作档案,日常工作须有记录,认真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填写专业导师指导记录(由学生填写)。   

3、每学期与被指导的学生个别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4次。   

4、导师应建立与学生活动的网络平台,利用网络与学生进行即时互动,信息回复要及时。   

5、导师应督促学生阅读一定数量的相关领域书籍或文献, 指导学生每学期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读书报告。

6、导师应为学生确立创新创业项目方向,辅导学生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督促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竞赛、学术研究和创新项目,指导学生尝试撰写学术论文,鼓励指导学生发表学术或创作的文章。

7、导师应指导学生确定考研方向、规划成才设计,辅导学生积极备考。

8、导师的考核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重点考核指导的过程管理与学生的最终表现。

七、导师权益

专业导师的工作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合格的导师按每生每学年800元作为导师工作报酬(学生获奖、论文发表及指导毕业论文等,另按相关规定奖励),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担任专业导师的经历及表现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级别提高和年度评奖的重要条件之一。   

八、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尊重导师,服从导师的相关指导要求,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学习计划;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从导师反映成长中的困惑和困难,主动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主动、认真地参与导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在科研训练中要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2、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九、本办法从2018级、2019级廖序东班级学生中开始执行。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