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者:司同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542


为促进学院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提升青年教师执教能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贯彻学校关于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要求,学院采取集中培训与跟踪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式,对青年教师加强系统培养,使其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青年教师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整体执教水平,建设一支适应创新创业型大学建设的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实施范围

 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专任青年教师和其他需要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的其他教师。

三、实施项目

(一)入职培训与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项目

旨在加强对新入职的青年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先进教育理念,使其熟悉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以及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对青年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技能进行实际训练,培养其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交流、处理、应用教学信息的能力。

1.建立新教师入职培训,完善新教师培养体系,从教育教学理论、师德修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五个方面,采用专题报告、课堂观摩、教学点评、教案展评、教师沙龙、过关考核等形式全面提升教师能力。

2.开展现代教育技术轮训。采取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的方式,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等形式进行培训。

3.按时参加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培训和考核。培训过程重点突出实践操作与教学应用,体现能力导向原则,切实提升青年教师实际教学能力的提高。每期培训结束后,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对参加培训的青年教师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由人事处、教务处及教师所在学院备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二)新上岗教师岗前培训项目

学院开展岗前培训,使新上岗教师在同行教师的指导下接受课堂教学的规范训练,帮助其客观了解自身在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方法,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新上岗青年教师正式上课之前,学院根据课程安排须安排其进行岗前系统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层面:对整个拟授课课程的整体把握(课程定位、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模式与考试考核方案等)、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等。鼓励各学院加强对新上岗教师的试讲环节监控。试讲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试讲与评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试讲后现场进行公开评议,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并明确给出试讲是否通过的结论。新上岗教师试讲通过后方可正式上课。试讲未通过者,学院不得安排其作为主讲教师。

2.学院安排新上岗教师作为辅导教师跟班听课学习。

(三)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项目

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通过导师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跟踪指导,帮助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教风学风和敬业精神,培养其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能力、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能力、教学组织和评价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学生沟通交往能力等。

1.学院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导师。导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每位导师以指导1—3名青年教师为宜,指导期一般为2年。学院也可聘请65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不超过指导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担任青年教师导师。

2.青年教师到学院报到后一周内,学院为其选派导师,由导师根据其承担的教学任务,提出对课程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安排青年教师在上课前认真备课。

3.导师指导的具体工作内容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指导的工作量依据学校标准执行。

(四)教学竞赛项目

检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效果,增进青年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鼓励青年教师中的教学能手脱颖而出,形成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的良好氛围和局面。参赛情况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和岗位聘任挂钩。每个聘期内青年教师至少参加一次校级或者院级教学比赛活动,否则在下一个聘期内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参加校、院每年的组织一次青年教学比赛,分院、校两个层面开展;在院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青年教学能手评选;校级青年讲课比赛获奖教师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示范课。

(五)实施教学团队培养项目

1.青年教师必须加入一个教学团队,学院将以国家级、省(市)级、校级教学团队为主要载体,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强化团队建设中的“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

2.各教学团队要合理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原则上,每个立项建设的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每学期应以课程建设为中心,开展不少于3次的主题教研活动,进行集体备课,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集中解决相关教学问题,交流教学经验。

(六)创新创业导师项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与服务。

青年教师在每个聘期内均应担任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组队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各类学科竞赛、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并取得以下奖励(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和项目立项:

1.至少获得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校级一等奖两项,或省级二等以上奖励、国家级三等以上奖励一项。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两项,或省级、国家级项目一项。

四、组织考核

 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提升计划各项工作的组织、安排、实施、考核。

1.每学年末,学院应安排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跟踪考核的专项工作,对处于指导期内的每位青年教师进行跟踪考核;考核可采取青年教师汇报学年工作(特别是在教学能力提升方面导师及青年教师本人所做工作),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代表讨论评议,打分确定考核结果的方式,对青年教师本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不含被考核青年教师);考核结果分优秀(平均分90以上)、合格(平均分60—90之间)、不合格(平均分60以下)三种,由学院存档。

2.对跟踪考核满2年、2次考核结果均合格或优秀,教学能力好的青年教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可视为该青年教师的指导期结束;对2次考核中有1次不合格者,该青年教师的指导期必须延长为3年,并进行第3次考核;对跟踪考核满3年,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仍未通过者,由学院向人事处提出报告,调离教师岗位。

3.学院每年将青年教师指导期结束后的考核结果与结论存档,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4.根据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情况,结合学校有关政策,核算导师的工作量并在院内津贴二次分配中予以体现。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依照学校标准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督导为成员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工作

学院根据学校的政策制度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制定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规划,合理安排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对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进行强化培养和重点指导。

学院把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逐级逐层安排落实到位,并结合学院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本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切实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作为学校、学院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学校、学院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学院在学校经费投入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实际,加大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

(四)加强过程检查,做好项目考核,形成长效机制

计划实施过程中,学院将不定期对青年教师提升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考核总结,发现不足并改进完善。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