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
为保证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徐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学位论文双盲送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检范围
本次送检范围为所有2007年下半年拟申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已通过预答辩的2004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包括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外语)、现代教育技术等5个学科方向,相关学院有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传播学院等5个学院。
二、送检论文合格标准
根据徐师大研〔2007〕5号文件精神,送检论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学位论文不符合要求。
1. 有一份送检成绩在65分以下(不含65分),另一份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者;
2.有一份送检成绩在65分以下(不含65分),另一份在85分以上(含85分),补送第三份论文进行盲审且成绩在65分以下(不含65分)者;
3.两份送检成绩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者。
学位论文不符合要求者均不得参加本次答辩,必须重新修改论文,并至少延期半年重新送审、重新答辩。因抽检盲审达不到要求而推迟答辩后的论文指导、评审等相关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三、格式要求
1.送检论文应有目录、正文、引注、参考文献等,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2.送检论文封面使用《徐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抽检封面》(附件1)。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除学科方向为学科教学英语外,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求遵照《徐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徐师大研〔2006〕26号)执行。送检论文内芯的基本格式参照《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抽检学位论文基本格式》(附件2)执行。
4.送检论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四、报送时间
各有关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将送检论文(一式两份)和送检论文清单(附件3)于2007年10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联系人:宁以风,联系电话:0516-83403082。
五、其他
1.2004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拖欠培养费者,其学位论文将不予送检。
2.2004级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其学位论文将不予送检。
附件:1.徐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抽检封面
2.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抽检学位论文基本格式
3.送检论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