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及相关部门:
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的申报和结题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有关事项
(一)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在1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8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二)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08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截止。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4日。
(三)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四)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http://www.nsfc.gov.cn)。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申请书中申请者和参加者必须本人签字),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六)申请材料应通过依托单位统一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
二、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1.2007年底应结题的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二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2.申请者须在2008年2月25日前,将结题报告的纸质文件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电子文件上传到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结题材料不齐备和项目负责人个人寄送均不予接收。
3.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及有关注意事项请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另行发布的通知,按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办理。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有关事项
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二份。项目负责人须于2008年1月10日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联系电话:83500230。
四、请各单位结合学科、学位点建设,抓住机遇,积极发动,认真组织,保证申报质量。特别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