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师大研〔2021〕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工作小组
名单(略)
(二)复试专家小组
名单(略)
二、接收(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招生)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专业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专业、方向及人数
文学院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接收人数上限为2021年上半年录取人数的50%。推免生拟招收人数在研招网按专业公布,包含专项计划,最终录取人数以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为准。具体的接受专业、方向及人数如下:
接收专业 | 专业或方向 | 接收人数 |
学科教学 (语文)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36 |
中国语言文学 | 050101文艺学 | 5 |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 6 | |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 2 |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 10 |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10 | |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2 | |
艺术学理论 | 各方向 | 5 |
戏剧与影视学 | 各方向 | 5 |
共计 | 81 |
四、复试
(一)复试方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总成绩为150分。
2.本院组织复试,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成绩低于90分(以150分计)者不予接收。
3.拟接收名单经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
(二)复试时间
考生报到时间9月28日(第一批)、10月5日(第二批),复试时间9月29日(第一批)、10月6日(第二批)。
(三)复试地点及联系方式
考生报到地点泉山校区16号楼211室,复试地点泉山校区16号楼214室,固定联系电话0516-83656426。
五、其他
(一)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二)入学时我院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或学籍。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被我校录取考生不能在2022年正常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3.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三)推免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6-83656087,电子邮箱:jiwei@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