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者:王艺婕发布时间:2015-12-10浏览次数:2165

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是清浦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7日至1997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且本科学习期间(含研究生在本科就读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二等奖学金或者两次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的,两次折算为一次),本科入学时按“一本”录取的,奖学金不作要求。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 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电话:清浦区教育局(淮安市清浦区延安西路200号)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17-83516352。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于2015年12月16日前登陆清浦区教育局、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下载并填写《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 奖学金获奖证书、普通话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8)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清浦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若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和专业面试(试讲)。

  1.笔试

  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8: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清浦区教育局、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下同)。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清浦区教育局和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综合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综合面试时间为12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面试(试讲)

  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折算后的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若进入专业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

  由清浦区教育局对拟进入专业面试的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含自愿放弃),取消其专业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在清浦区教育局和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专业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方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专业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在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取专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并在清浦区教育局和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上公布。

  由清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清浦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而出现空缺的,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清浦区教育局、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而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清浦区教育局: 0517-83516381;

清浦区人社局: 0517-83516667。

报名咨询电话: 0517-8989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