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开展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2025年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方案》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工作机构
成立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转专业工作纪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立增
副组长:刘君敬 彭 晨 张勇敢
秘书:张若曦
纪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葛大伟
副组长:彭 晨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四、工作安排
(一)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式公布
接收计划: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70人、秘书学专业20人。
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相结合。
秘书学专业考核方式:面试。(如报名人数没有超过计划数,则只安排面试;如超过计划数,则按照学校要求,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二)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25年2月15-28日,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从系统打印报名表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2.2025年3月1-4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重点了解学生的转专业原因及其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是否符合进入文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条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并将报名材料送交学籍科。
3.2025年3月7-10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生报名资格,在校内信息网公示报名成功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学生及时将其书面申请材料交至学籍科。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为2025年3月10-16日,笔试、面试等事宜严格依照教务部通知安排。
(四)结果公布及学籍异动
2025年3月16-18日,依照教务部公示结果,通知通过考核的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学籍异动。
五、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
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10%,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录取。
文学院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