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实行青年教师随班听课进修制度的暂行规定

发布者:司同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次数:18

一、为了加大对我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使初登教坛的青年教师早日熟悉业务、提高教学水平、掌握教书育人的规律,以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教改形势要求,提高本科生的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文件。

二、凡从事教学工作不满3周年的我院青年教师,必须随我院本科生班听课一周年,所听课程必须是专业必修课程或专业方向专修课程(主讲教师一般应为教授或副教授),每周听课时间不少于2教时。每学期青年教师应就所听课程提出意向要求,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核批准。

三、青年教师必须以虚心求教的态度随班听课,学习老教师的师德师范、敬业精神、教学艺术和工作经验,了解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改状况,并认真作好每节课的听课笔记。青年教师也可向主讲教师提出问题和建议。

四、每学期期末,青年教师应将听课笔记交院教学委员会审核。

五、每年教师节院教学委员会将对随班听课进修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青年教师履行本规定的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和晋升职称、推荐获得校级奖项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从事教学工作已满3周年的青年教师,如本人愿意或院教学委员会认为必要,也可按上述条款执行。

八、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实施。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院教学委员会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