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苏师大教〔2020〕10号)、《江苏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教发〔2020〕22号)相关文件,结合“师范专业三级认证标准”和本专业教育教学实际,建立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小组,设计形成如下人才培养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与实施机制。
实施过程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教学决策监管,学院教务办公室推进,对人才培养教育教学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与调控,各教研室主任和核心课程负责人负责各课程的教学实施质量评价。
一、专业质量保障体系与实施机制
二、本专业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评价方式
环节名称 | 质量要求的要点 | 质量监控主要责任人 | 质量评价的周期、依据、结果反馈方式 | 形成的记录文档 |
课程开设 | 新开课程内容是否符合培养要求,任课教师资质是否达标。 | 专业负责人 教研室主任 | 先期评审,中期审查,结课评价 | 新开课程记录及授课计划、课程大纲 |
课程准备 | 教学大纲是否匹配课程目标、培养目标。教案是否完整。 | 教研室主任 | 先期审核 | 备课教案 |
课程讲授 | 授课内容、方式与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契合度。 | 教学督导 | 过程性审核,以授课内容、方式为评价依据 | 听课记录 |
作业批改 | 是否及时准确反馈学生作业情况,作业量是否合理。 | 教学督导 教研室主任 | 期中、期末两次审核。基于作业批改情况进行审核 | 作业 |
课程考核 | 试卷评价标准是否合理,考评方式是否得当,课程考核是够契合课程培养目标。 | 教学督导 教研室主任 专业负责人 | 期末审核,基于试卷评分标准及考试方式审查 | 试卷 |
毕业论文 | 能否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 教学办公室 教研室主任 专业负责人 教学副院长 | 开题审核、中期考核、后期审查。形式包括查重、盲审、集中答辩等 | 毕业论文 |
学术讲座 | 讲座内容是否匹配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 专业负责人 | 过程性评价 | 相关报告 |
实践环节 | 契合毕业要求和人才综合培养目标 | 专业负责人 教学副院长 | 过程性评价,后期审查 | 实践报告 |
三、专业教学质量保障机构
教学质量保障机构 | 目标 | 任务 | 职责分工 | 责任人 | 对毕业要求支撑作用 |
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提升本专业教学质量 | 全面指导本专业教学 | 修订培养方案、毕业要求,指导具体教学活动 | 主任委员 | 总体指导毕业要求达成 |
专业 | 规划本专业培养各环节 | 监控和管理教学全过程 | 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方案 | 专业负责人 | 毕业要求的制定实施 |
教学办公室、 教研室 | 规划理论教学各个环节 | 监控和管理理论教学全过程 | 制定专业教学的执行方案 | 教学秘书 教研室主任 | 非实践环节的支撑作用 |
专业 教学办公室 | 规划教育实践实习环节 | 监控和管理教育实践全过程 | 制定专业实习与见习的实践方案 | 专业负责人 教学秘书 | 实践环节的支撑作用 |
教研室 | 提升相关课程教学质量 | 研究和解决相关课程教学中的具体问题 | 研究和解决各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方案中的问题 | 教研室主任 | 促进相关课程毕业要求达成 |
学生信息员 | 从学生角度反馈教学质量 | 收集学生信息,反馈教学质量 | 实时、全面的反馈课程教学情况 |
| 从学生角度确保有效达成毕业要求 |
四、专业毕业生持续追踪与反馈
形式 | 评价目标与方式 |
应届毕业生座谈 | 通过定期座谈、访谈等方式,全方位追踪学生对学业的满意度、对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意见。 |
校友回母校座谈 | 每年邀请15名左右的校友回校座谈和作职业发展等报告,与学生充分交流,加强学校与毕业生的感情联系,并全面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动态。 |
毕业生问卷调查 | 每5年一次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征求毕业生对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认同度与达成度的评价,并请专业教师进行系统分析,掌握毕业生中长期职业发展情况。 |
用人单位调查 | 举办相关就业单位(主要为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了解用人单位对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与用人需求。 |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文学院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