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开展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2026年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方案》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工作机构
成立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转专业工作纪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立增
副组长:刘君敬 宗 倩 温德朝
秘书:张若曦
纪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葛大伟
副组长:宗倩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四、工作安排
(一)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式公布
接收计划: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70人、秘书学专业20人。
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相结合。
秘书学专业考核方式:面试。
(二)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26年2月25-3月5日,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从系统打印报名表交所在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2.2026年3月6-9日,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重点了解学生的转专业原因及其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是否符合进入文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条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并将报名材料交至教学运行科。
3.2026年3月10-12日,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生报名资格,在校内信息网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学生请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教学运行科。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为2026年3月13-15日,笔试、面试等事宜严格依照教务处通知安排,如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数,则只安排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布及学籍异动
2026年3月15-17日,教务处公示后公布考核结果。
五、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
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10%,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录取。
文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