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方案

发布者:张若曦发布时间:2026-01-04浏览次数:11

为规范有序开展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2026年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方案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工作机构

成立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转专业工作纪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立增

副组长:刘君敬 宗 倩 温德朝

秘书:张若曦

纪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葛大伟

副组长: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四、工作安排

(一)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公布

接收计划: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70人、秘书学专业20人。

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相结合。

秘书学专业考核方式:面试。

(二)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262月25-3月5日,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从系统打印报名表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2.20263月6-9日,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重点了解学生的转专业原因及其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是否符合进入文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条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并将报名材料交至教学运行科。

3.20263月10-12日,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生报名资格,在校内信息网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学生请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教学运行科。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为20263月13-15日,笔试、面试等事宜严格依照教务通知安排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数,则只安排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布学籍异动

2026年3月15-17日,教务处公示后公布考核结果。

五、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

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10%,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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