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学发[2025]1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定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拟推荐李敏等2名同学获“三好学生标兵”称号,徐高婷等3名同学获“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称号,付学琳等107名同学获“三好学生”称号,郝卓毅等52名同学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彭菲等83名同学获“一等奖学金”,吴羽淇等130名同学获“二等奖学金”,成宝月等173名同学获“三等奖学金”(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5日
电子邮箱:85037710@qq.com
联系电话:0516-83656427
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