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发〔2015〕11 号 关于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李青枝发布时间:2015-03-09浏览次数:1241

各有关学部(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苏教社政函﹝2015﹞1号通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已经开始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1.优秀社科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需求。2.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为依托,有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应具有明显的行业领域优势,较好的校外合作资源。3.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影响的教学科研成果,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在创新团体和本领域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应是申报学校的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 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成员原则上3—10人。其中,中青年成员应占有一定比例。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较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和社会服务能力。鼓励团队积极吸纳优秀中青年成员,吸纳本领域优秀学者和优秀实际工作者作为兼职团队成员。5. 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应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产出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6. 已入选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省委组织部创新团队计划和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的,不得重复申报。  其他申报要求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评审与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报限额

优秀社科创新团队每两年申报一次,每次评选10个左右。我校限申报1个。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23日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及其附件材料1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静远楼1806室,同时报送申请书电子版。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一式10份及其附件材料2套报送静远楼1806室。

联系人:杨利华、李永乐;

联系电话:83403201、83403229;

电子信箱:skc@jsnu.edu.cn。

附件: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评审与管理办法.doc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请书.PDF

 

社会科学处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