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要求与培养方案

发布者:司同发布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1589



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要求

一、招生规模

   50人

二、学生修读条件

    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主修专业中没有不及格课程(含公共课、专业课),班级成绩排名在前60%,没有违纪处分;且能在主修专业毕业一年内修满全部课程并达到学分绩点要求,毕业论文和其他实践环节达到规定要求。

三、报名方式

   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每年3-5月符合修读条件的大一/大二同学开始报名,报名须经主修专业学院同意,文学院进行专业遴选后确定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

四、遴选办法

   1.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报名同学思想品德表现和主修专业学习情况。

   2.专业考察:主要考察报名同学进行汉语言文学学习所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考察分为笔试和面试。

五、师资配备

    学院将选配优秀师资进行专业教学,进行辅修教学的教师一般应有博士学士,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教学认真负责、教学评价在良好以上。

六、教学安排

    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进行,根据条件,采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

七、考核方式

    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考试为主,专业选修课以考查为主。考试/考查成绩占本课程成绩60%,平时成绩(含课程出勤、课程学习表现、作业及其他实践环节)占40%。

八、教学管理

    辅修学业单独编班、配备班主任和专业助教,负责日常管理与专业学习。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学位管理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江苏,面向全国,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培养身心健康,具有教育情怀、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和教师教育专业知识,具备广博人文素养、较强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品分析欣赏能力、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能够胜任中学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五年后成长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优秀的教育工作管理人员。

二、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毕业五年后,自身发展达到如下预期目标:

    (1)具有高尚师德、“仁爱”情怀和模范精神。树立坚定的教师职业信念,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爱中华传统文化,了解和熟悉徐州地区楚汉文化;涵养师范气质,具有“仁爱”的教育情怀;扎根基层,服务地方,能够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近半数毕业生成为骨干教师。

    (2)具有语文教育教学的核心素养。熟练运用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核心技能,能够对人文学科各专业知识进行整合,不断完善知识结构;熟悉教育教学理论,适应中学语文课程标准对教师综合素质的要求,吸收先进教育理念,积极跟踪语文教育发展前沿,灵活运用语文教学方法。

    (3)具有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能力,善于运用多媒体、在线课程等现代化教学技术;能够有效开发1门校本课程,善于总结教学经验,能致力于教学改革的探索。

    (4)具备教学反思能力。能够通过语文教学实践和研究,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育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1项以上教研项目,发表1篇省级以上教学论文;能通过校内外教研活动开展专业交流,至少参加3次以上教学培训,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不低于20%的毕业生报考和攻读语文学科教学的教育硕士学位。

三、学制与学分

    学制:标准学制为三年,一般不超过四年。

    学分要求:除公共课外,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56学分,毕业论文和其他实践环节达到规定要求。

四、毕业与学位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专业课程56学分,毕业论文和其他实践环节达到规定要求(8学分),准予毕业。

    学位:文学学士。

五、课程设置

    (一)专业基础课(19学分)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分

总学时

讲授

学时

实验/实践学时

周学时

考试

方式

20010104005

现代汉语(一)

1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4006

现代汉语(二)

2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4007

古代汉语(一)

3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4008

古代汉语(二)

4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4009

语言学概论

4

2

36

36

 

2

考试

20010104010

文学概论

2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4011

大学写作

1

2

36

24

12

2

考试

     (二)专业核心课(25)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分

总学时

讲授

学时

实验/实践学时

周学时

考试

方式

20010105001

中国古代文学(一)

1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5006

中国古代文学(二)

2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5007

中国古代文学(三)

3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5008

中国古代文学(四)

3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5009

中国现当代文学(一)

1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5010

中国现当代文学(二)

2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5010

外国文学(一)

3

2

36

36

 

2

考试

20010105011

外国文学(二)

4

3

54

54

 

3

考试

20010105012

美学

3

2

36

36

 

2

考试

    (三)专业选修课(12学分)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分

总学时

讲授

学时

实验/实践学时

周学时

考试

方式

20010106013

中外神话研究专题

5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14

《诗经》导读

5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20

陶渊明诗文研究

6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23

唐诗鉴赏与研究

5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24

宋词品读

5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28

明清小说选读

5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29

古代戏曲经典品读

6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33

中国现当代经典小说选读

5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35

20世纪欧美文学选读

5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40

马克思主义文论经典导读

6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44

两汉文化与文学

5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45

文化语言学

6

2

36

36

 

2

考查

20010106051

古代汉语重点难点解析(慕课)

4

0.5

18

18

 

2

考查

20010106052

全国名师皆我师

(视频)

5—6

0.5

18

18

 

2

考查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8学分)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分

总学时

讲授

学时

实验/实践学时

周学时

考试

方式

20010108003

科研训练与指导

5

1

18

18

 

1

考查

20010108004

书法

2

1

36

18

18

2

考查

20010108005

毕业论文(设计)

5—6

6

180

 

180

 

考查

七、课程与毕业生能力要求的对应关系等

专业毕业要求

指标点内容

支撑指标点的教学环节

(前两门课程为强支撑课程)

1.[师德规范] 具有坚定的思想政治信念,爱党爱国爱家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师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1.1 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形势与政策、中国近代史纲要

1.2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依法执教的意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

1.3 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师德修养,自觉遵守师德规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语文教育与思想史、教育见习、教育实习

2.[教育情怀] 深受中文情怀与徐州地域文化精神浸润,具有丰厚的人文底蕴和汉文化素养,热爱语文教育事业;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教师观、学生观;尊重学生人格,以生为本,关爱学生,富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能够立志成为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2.1 忠诚祖国教育事业,树立明确的专业理想和坚定的教师职业信念。

教育学、语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育与思想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2.2 热爱中国传统文化及徐州两汉文化,能够弘扬淮海战役精神,具有良好的人文底蕴与科学素养,热爱语文教育事业。

两汉文化与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美学、古典诗文朗诵与吟诵

2.3 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尊重学生人格,以生为本。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语文教育与思想史、教育见习、教育实习

3.[学科素养] 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汉语文字应用、文学作品解析及常见文体写作的能力;理解和掌握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运用相关知识,整合形成知识体系;把握汉语言文学与其他学科、社会实践的联系。

3.1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核心技能,具有汉语文字应用、文学作品解析以及常见文体写作的能力。

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大学写作

3.2具有人文、科学和艺体等领域综合素养,形成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

美学、书法、两汉文化与文学、文化语言学

3.3把握汉语言文学与其他学科、社会实践的联系。

两汉文化与文学、科研训练与指导、

4.[教学能力] 具备较强的语文教学实践能力与语文教学研究能力;熟悉最新的语文课程标准,能够依据课程标准,系统设计语文教学活动;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以学习者为中心,创设合适的学习环境,指导学习过程,进行学习评价。

4.1 具有较强的中学语文教学实践能力。能够以学习者为中心,创设合适的学习环境,指导学习过程,进行学习评价。

教师语言、语文学科教学设计与技能训练、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育见习、教育实习

4.2 熟悉教育教学理论、方法和中学语文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

语文学科教育研究方法、语文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语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设计与技能训练、

4.3 具备较强的教学钻研精神和研究能力。能够有效开发新课程并实施教学,善于总结、借鉴教学经验。

语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语文学科教育研究方法

5.[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的理念,重视思想引领,了解中学德育工作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与基本方法,将德育渗透在日常班级管理活动中;掌握班集体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班级常规工作要点;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

5.1 树立德育为先的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工作原理与方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教育心理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学

5.2 具备班级组织与建设能力。掌握班级建设的原理与方法,具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与能力,能够胜任日常班级组织、管理工作。

班级管理、心理学基础与心理学健康辅导、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

6.[综合育人] 理解语文学科育人价值,将育人融入到各项语文学习活动中;重视语文课程的熏陶感染作用,能够在语文教育教学实践中将知识传授、能力训练与品德培养相结合,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良好的人格塑造。

6.1 具备育人为本的理念,依据中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对其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将育人理念融入到各项语文教学实践活动。

语文学科教育研究方法、语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名师名课案例分析、教育实习

6.2 掌握各类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与方法,科学设计、组织和指导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和社团活动。

语文学科教育研究方法、班级管理、教育实习

7.[学会反思] 善于进行教学反思,养成从课程教学、学科理解等多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习惯,树立起反思型实践者的角色意识;具有以反思、探究为核心的教学研究素养,以及在基础教育领域开拓创新的能力。

7.1 掌握批判性思维方法与反思技能,善于进行教学反思,养成从课程教学、学科理解等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习惯。

创新创业与科研训练、语文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创新创业教育、语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名师名课案例分析、中学语文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

7.2 具有以反思、探究为核心的教学研究素养,以及在基础教育领域开拓创新的能力。

语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育研究方法、中学语文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教育前沿

8.[沟通合作] 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的方法与技能;善于和校内外的同行展开交流合作。

8.1 具备积极主动参与团队协作活动的意识与能力,掌握团队合作的具体方法和技能。

班级管理、心理学基础与心理学健康辅导、教育实习

8.2 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能通过交流沟通及时处理学生的各种问题,在教学实践中能够与领导、同行、家长和社区顺利展开交流与合作。

教师语言、就业指导、求职面试技巧、教育见习、教育实习

八、学位授予要求和授予程序等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辅修汉语言文学专业须满足办法规定的思想品德要求以及外语成绩要求外,学业标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课程达到汉语言文学(师范)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修完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2.0及以上,毕业论文和其他实践环节达到规定要求。

    2.公共课程、专业实践应达到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按《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2016年修订)执行。

   (三)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初审。

    2.教务处汇总审核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就是否授予学士学位作出决议。表决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且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教务处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名单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