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要求,现推荐20名同学为发展对象,公示期5天(自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校党委组织部或文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最好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83656427(文学院团委办公室)
电子信箱:761245075@qq.com(文学院团委办公室)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要求,现推荐20名同学为发展对象,公示期5天(自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校党委组织部或文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最好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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